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宅基地买卖继承法律咨询服务为先

发布时间:2020-10-14 08:12:38        







广州天河区黄埔区房产纠纷律师宅基地买卖继承法律咨询

广州宅基地房拆迁,补偿款是家庭成员人人有份吗?

目前法Z院中,拆迁纠纷在整个案件中,占了不小的比重,一方面是因为拆迁价值较大,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家庭内容人员较为复杂,家庭内部也存在不小的争议。2011年4月一对老夫妻找到我,原因是自己的儿媳、儿子向法Z院提起,要求分割拆迁补偿。当时拆迁取得了三套安置房,当时户Z口一共有六个人,老夫妻,小夫妻,以及两个孩子,自己儿媳和儿子主张要求其中的2套房屋,理由是应该平均分割,小夫妻加两个孩子应该拿两套房屋,但我在详细看了相关的拆迁协议以及有关证据后,向法Z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,我们认识,该房屋为宅基地以及该土地上的房屋拆迁,而所有的补偿款项很大的比重是土地的作价以及房屋的作价,但当时申请宅基地时,儿子还未结婚,申请人只有三个人,老夫妻加儿子,而所有的造房,也是老夫妻所建,儿媳与两个孩子只是取得一个空平方的人头补偿,因为我们认为在补偿利益的分割上,并不能平均分割,而是应该考虑到建房申请情况以及房屋建造情况,综合判断,法Z院在认真审查后,作出了终,认定对于宅基地房屋评估的价值,老夫妻占75%,儿子占25%,儿媳与两孩子占空平方。法Z院在审理过程中通常会综合考虑公平诚信原则,根据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过错情况,出卖人家庭成员拆迁受益情况以及买受人现实居住情况,合理分配安置利益的归属,一般情况下,买受人可以获得安置利益中的大部分。

律师点评:

本案中,Z大的争议就在于,拆迁补偿是不是应该平均由所有被安置对象平均分割,这样的观点,是大多数当事人的一种误区,认为只要是被安置对象,就应该平均分,其实不然,在拆迁案件中,不但有区别,而有时差别会非常之大,拆迁政策虽然层出不穷,但大多有其规律可寻,就是先评估需要拆迁房屋的具体价值

,再判断其价值能购买多少的安置房屋,这里包括房屋的评估价值,宅基地的评估价值等,其中因为建房人的不同,宅基地申请人的不同,从而造成,各被安置人员取得补偿的也会不同。所以拆迁案是较为复杂的一案,存在着各类性质的房屋拆迁,承租房拆迁、城市产权房拆迁、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等,而各类拆迁政策都是不同,同时每个拆迁人给出的政策或是补偿方案也是不同的,所以拆迁中,除了要了解各类房屋的拆迁政策外,还需要深入的了解具体的特定拆迁人的拆迁政策和方案,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的发表出自己的观点,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Z大的保障。问:您好,我是城市居民,九三年的时候,在农村购买了一处院落,现在该院落面临拆迁,但原来房主却找上门来,要求我返还房屋,我想知道该处院落能否被要回。

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,有丰富的执业经验,当事人一致好评。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,专业代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,分家析产纠纷案件,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,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,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,收费优惠,欢迎咨询。



广州宅基地房被拆迁后合建一方强占安置房怎么办?

律师解答:

1、合作建房被拆迁,土地提供方合法占有回迁房的,出资方强行占有没有法律依据,应予退还;

2、合作建房后双方就回迁安置房发生争议,出地方提起排除妨碍纠纷的,法z院按侵权纠纷不按合作建房纠纷处理;

3、不是实体权利人的合法占有人有权要求排除妨碍。

案例:荣某为出地方,王某为出资方,2003年双方签订《合作建房协议》,合作修建宅基地房一栋,并就建成后各自面积使用比例约定。建成后房屋纳入拆迁改造,荣某分得安置保障性质房屋,双方就分配权发生争议。2014年王某强行进入涉案房产。2015年荣某起诉要求王某腾退出所房屋并赔偿损失。在我国,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,一般也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。王某主张是合作建房后拆迁改造,非排除妨害纠纷,应当获得还建安置房屋的分配权。

一审法z院认为:涉案房产尚未办理房产z证,荣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系涉案房产的权利人。王某占有涉案房产虽也无合法依据,但因荣某并非涉案房产的实际权利人,无权要求返还涉案房产并赔偿其损失。:驳回荣某的全部请求。

二审法z院认为:根据《物权法》第245条款规定,对妨害占有的行为,除实体权利人外,占有人也有权请求返还原物、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。荣某虽不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,但其提交的相关证据证明对涉案房产享有合法的占有权,王某没有合法依据占有涉案房产,侵害了荣某的占有权。:撤销一审,王某搬出并将涉案房屋返还给荣某。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有关规定,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,其使用权不得出卖、转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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