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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天河区婚后买房分割咨询在线咨询「多图」

发布时间:2020-06-30 21:25:49        







广州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?

《婚姻法》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"抚养费",包括子女生活费、教育费、费等费用。

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z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,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,学校所多***的择校费用,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,不应当属于抚养费。

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,不同意的父或母一方可不***该笔费用,由同意方父或母***。

抚养费以必要为限,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、外出旅游的费用、购买商业***的费用等,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***依据,父母可以拒绝***。

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,有丰富的执业经验,当事人一致好评。特擅长拟离婚协议,离婚,离婚财产分割,抚养权分割,涉外离婚,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***等案件,收费优惠,欢迎咨询。



广州离婚后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?

  问:我与前夫经法z院离婚,儿子抚养权归前夫所有,现在如果我想变更子女抚养权,应该怎么办?

  答:离婚后父母一方想变更子女抚养权,根据《z高人z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的规定,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:

  第z一种情形,根据《意见》7条,离婚后,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协商进行变更的,法z院应当准许;

  第二种情形,父母双方协商未果的,根据《意见》5条,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一方应当另行向法z院提起;并且根据《意见》6条,有下列情形之一,父母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,法z院应当准许:

  (1)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;

  (2)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nue待子女行为,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;

  (3)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,愿随另一方生活,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;

  (4)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。



广州非婚生z子女能够获得抚养费吗?

 问:

  我和王某前年建立了恋爱关系,不久之后开始了同居生活,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去年我生下一个女孩,女儿出生后,我们常常因为生活的琐事吵架,关系逐渐恶化,半年前我们分居了。孩子由我抚养,王某一直不闻不问,我向他所要抚养费用未果。如果我诉至法z院的话,法z院会支持我的请求吗?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%。

答:

 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,根据《婚姻法》第25条规定:“非婚生z子女享有与婚生z子女z同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。不直接抚养非婚生z子女的生父或生母,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,直至子女能***生活为止。”王某作为孩子的生父,应当承担抚养孩子至成年的义务,也应该与您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。但由继父或继母养大***的并***生活的继子女,对于生活困难、无劳动能力的继父或继母晚年的生活费用应该继续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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